這一篇要留下什麼
讀者扮演有姓名與外貌的主角,以角色對話推進故事,敘述補足動作、轉場與必要資訊,不設定篇幅比例。先審閱完整大綱與規格,確認後才生成故事;詳細方式見「創作規則」。一般留白項目由 AI 設計,關鍵線索數需填寫。
題材可自行輸入或點選標籤;再次點選即可移除。所有題材與排列順序都會保留。至少要選一個主分類(靈異、驚悚、犯罪、家庭、虐心),第一個出現的主分類就是作品分類;所有故事都帶懸疑成分,「懸疑」不作為分類。未經你同意,不會增加新的核心題材或機制。
分支、線索與結局
每次提供三個具體意圖或做法,不預寫完整台詞或結果;選後由主角的對話或動作演出。分支在先前差異不再影響後續時可以匯合;最完整的真相路線以約 60 分鐘為目標。
探索進度計算
已走過的節點分數加總 ÷ 100 × 100%
例如累積 36 分,探索進度就是 36%。
作者原稿
貼入內容必須逐字保留,不可潤飾或改寫;若與其他規則衝突,會先指出原句與衝突再釐清。只想提供語氣範例時,請在「自訂欄位」使用 styleReference,範例不會被當成這篇故事的事實。
自訂欄位
不修改程式也能加入新的作品要求。
目前採用的創作規則
以下規則會自動加入 AI 配置。作者已填的設定與原稿會保留;遇到衝突時,先釐清再創作。
先交完整規格,再開始故事
- 先交付完整核心大綱:包含完整真相、人物與世界設定、時間線、重要物件與人物已知資訊,以及線索、分支、各結局與分數規劃。
- 附文字版角色關係圖、因果圖與分支圖,停下來等你明確確認目前版本;修改後須重新交付與確認。
- 確認後才開始完整故事;匯出配置、上傳需求、保存草稿或沒有回覆,都不代表已批准。
對話、敘述與選項各司其職
- 對話推進故事:一位角色的一輪發言,只處理一個主要意圖或資訊目標;透過問答、質疑與反應逐步揭露資訊。
- 敘述與對話完全分開;動作、神情、內心與轉場放在敘述,主角或其他角色說的話放在對話。
- 對話沒有 100 字硬上限,多段以空白行分隔,依手機閱讀節奏與自然停頓拆分;敘述也不設最低字數,不為字數或比例填充內容。
- 選項只描述具體意圖與做法;選擇發言後,用主角的對話演出,純動作則用敘述演出。
- 不設定單一路線的固定選擇次數;有會改變調查、資訊、關係、風險、路線或結局的決策時才安排選擇。
每一步都核對前後是否成立
- 每個節點:核對人物、時間、地點、知識、物件與已發生的後果。
- 每個場景:檢查對話是否自然、符合角色語氣,讀者能否理解行動與反應。
- 每個分支與匯合:核對所有來路的資訊與持續後果,仍有差異就保留分流。
- 完成後:檢查全部路線、線索、結局、分數與交付資料。上游修改後,重查受影響後續;沒有未解決矛盾才能交付。
語感、篇幅與獨立作品
- 使用台灣繁體中文與自然口語,讓每個人的用字和停頓符合身分、關係及當下目的;旁白寫出的時間要交代主角怎麼知道(看錶、看螢幕、別人說),用 24 小時制,例如 20:30;推理用不到的時間改寫成「過了一陣子」這類說法;角色說話時用口語時間,例如「八點半」。
- 最完整真相路線約 60 分鐘、至少 20,000 字、不設上限是規劃目標,其他路線可較短,但都須完整收束人物與代價。
- 每篇獨立創作,不挪用其他作品的人物或世界;所有已選題材都有效,新增核心題材或機制須先取得同意。
結局依探索深度分配
- 完整真相:85~100%;其餘依深度分為 75~84%、55~74%、40~54%,所有通往同一結局的路線都須落在該區間。
- 只有一條完整選項序列達 100%,且必須是真相;其他真相路線仍低於 100%。
- 兩個非真相結局須使用兩種深度區間,三或四個須至少使用三種。深度不代表幸福、安全或道德高下。
- 只有真相路線能收齊全部關鍵線索;其他結局依探索深度取得部分線索,至少缺一條。
交付內容與作者資料
- 完整故事及成稿大綱、角色與固定線索概覽,另附作者稽核、每位角色(含主角)的完整文件、世界觀資料與索引,以及本機試讀頁和路線圖;複雜因果另附機制說明頁。
- 製作方向含角色外貌與立繪、封面、三份背景音樂需求及六色氣氛配色;不製作角色配音。
- 線索的推理、真相判斷、人物狀態與批准紀錄留在作者資料;每條線索的名稱與一句事實會列在 App 的探索成就,故事依預先寫好的固定路線前進;審閱頁需另外授權才公開。